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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举行

1999-04-09 来源: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记者 苏 宁 新华社记者 王雷鸣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由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今天上午在北京举行。

党中央、国务院对学校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情况十分重视和关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最近批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不仅关系到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国家建设人才创造必要的环境,而且对保证学校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也是至关重要的。各地和学校的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不能有丝毫麻痹和官僚主义,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常抓不懈,把这件大事抓紧抓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1996年全国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对学校及周边环境中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了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清理了影响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的不良因素,加强了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状况明显改观,学校的教书育人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状况出现反复,侵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学校及其周边地区违法违章经营和开办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现象又有所抬头,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因此,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分重要,也非常必要。

罗干指出,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维护学校治安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园内发生的治安问题,由学校党政领导负责;校园周边地区发生的治安问题,由当地党政领导负责。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指导、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宣传、司法、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商、城建、规划、土地管理、卫生等有关部门要从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高度,齐抓共管,通过各自的工作,支持和配合学校进一步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罗干强调,针对目前部分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问题突出的状况,有必要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对侵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案件,要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对严重危害学校治安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对校园周围容易引发治安问题的经营摊点、违章建筑、出租房屋要认真清理,坚决取缔各种违法经营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环境。

罗干要求,学校要认真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各项整治措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把校园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学校周边地区的党政组织要充分认识维护学校治安稳定的重要意义,消除各种可能引发学校治安问题的不安定因素。

罗干说,近年来,许多地方开展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活动。实践证明,这项活动是巩固集中整治成果、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学校稳定的有效载体,希望各地将这项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学校要把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同学校的教学、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不断提高学校保卫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有益的业余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学校所在地的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把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作为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

会上,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河南、武汉等地和公安部、司法部、文化部、国家工商局、新闻出版署、共青团中央等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发言,就开展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工作情况作了介绍。

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主持。中央综治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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